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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社保新功能大家关注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俊民
    2019-04-03 15:05:55   原创

    从2019年1月1日起,我市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5元,扩大了大病保险基金规模,提高了赔付能力。起付线标准由之前的10000元调整为9000元,降低起付线标准后,可以使更多患者纳入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,扩大了大病保险的覆盖面。关于费用分段及支付比例,现调整为
    9000元以上至3万元的费用段,支付比例为60%;
    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费用段,支付比例为65%;
   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费用段,支付比例为80%;
  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的费用段,支付比例为90%;
    20万元以上的费用段,支付比例为95%。


    对比原政策,新实行的费用分段更加精准,它将之前的1万元—5万元费用段支付55%,细分为9000元—3万元支付60%、3万元—5万元支付65%,同时增加了20万元以上的费用段,使支付标准更加精细化,着力保障重点人群,显著提高了大病保险的保障能力,减轻了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。
    我市参保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已实现出院直报,“一站式”报销结算。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的患者,在办理出院手续时,即可直接完成大额医疗保险部分的报销工作。免去了之前需患者个人递交相关资料到商业保险机构,然后再等待审核的繁琐过程,解决了参保职工大额保险费用垫付资金高、报销等待时间长、手续复杂等问题,为参保城镇职工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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